法律问答 - http://law.glzy8.com 导航 刑法|刑事诉讼|行政诉讼|房地产|商业保险|婚姻家庭|道路交通|医疗纠纷|个人理财|民事侵权|民事诉讼与仲裁
导航 老年人权益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劳动与社会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会员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 法律问答 >> 婚姻家庭 >> 离婚 >> 诉讼离婚 >> 正文
关于“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和医疗费用”等案件的当事人能否申请先予执行
作者:- 来源:网络收集 - 查看: - 更新:2005-6-18 17:36:00

  答:能。先予执行是在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中使原告预先实现未来判决中可能确定的部分权利,解决原告在生活或生产经营上的实际困难。案件从受理到结案,需一定的时间。有些原告是其在生活或生产经营上面临极其困难的情况下起诉的,如等到法院结案后再由被告给付金钱或物品,会严重影响原告的生活或生产经营。为此,人民法院在被告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根据原告申请,会依法裁定先予执行。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文章录入:zhengbi 责任编辑:法律问答 
相关文章
办离婚手续需要多长时间
办离婚手续需要多长时间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如何离婚
夫妻一方在国内一方在国外的离婚诉讼我国法院有管…
过错一方提出的诉讼离婚应如何处理
法院调解夫妻之间关系能否和好要用多长时间呢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为何必须进行调解
法院是否应为当事人开立离婚生效的证明
夫妻长期不通音讯,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在程序上…
夫妻共同财产无法查明,可否先行判决离婚

本站部分信息来源于网络,法律问答网不负责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此亦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邮箱:zhengbi888@yahoo.com.cn QQ:124895502
法律问答(law.glzy8.com)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