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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如何离婚
作者:- 来源:网络收集 - 查看: - 更新:2005-6-18 17:36:00

  答:配偶下落不明,可以提出离婚诉讼 。
  
  配偶下落不明的离婚诉讼分“下落不明不足两年”和“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两种。
  
  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当事人有两种方法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一、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当事人可提出离婚。由于被告下落不明,当事人可在被告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下落不明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未到人民法院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依法缺席判决。
   
  二、配偶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下落不明满两年)或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以上),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申请人可持人民法院的公告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再次结婚手续。

  配偶下落不明不足两年,是因配偶出走,不与家庭联系,不承担家庭义务,故意违反婚姻义务而导致婚姻情感确已破裂离婚的主要原因。当事人可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其他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原因”向被告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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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zhengbi 责任编辑: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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