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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为追索退休金与已经解散的集体企业发生争议是否可视为劳动争议
作者:- 来源:网络收集 - 查看: - 更新:2005-7-19 15:17:00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集体企业退休职工为追索退休金而提起的诉讼应否受理问题的复函》和《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项规定,集体企业退休职工为追索退休金与企业发生争议,可视为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部门处理并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企业在被吊销营业执照、解散、撤销或歇业后,应当由其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或依法成立的清算组织作为被诉人参加仲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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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zhengbi 责任编辑: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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